海南計劃2021年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新建1萬個充電樁發表時間:2021-08-03 10:49 為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其中今年全省計劃推廣2.5萬輛新能源汽車。 加快各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計劃》強調,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探索新能源汽車“以租代購”模式,力爭到2021年底,逐步提高全省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 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巡游出租車中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以上,其余新增及更換的巡游出租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分時租賃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其他新增及更換的分時租賃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60%(“零關稅”進口車輛暫不列入統計);新增及更換的注冊網絡預約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全省新增及更換郵政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通過上牌、限行等方式逐步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旅游客車、城鄉城際班線客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40%;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 全省各機場除消防、救護、加油、應急保障等特殊用途車輛外,新增及更換的機場內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場新增及更換的小型自動擋考試汽車(C2車型)應100%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在符合考試系統及有關評判內容要求的前提下配置新能源小型手動擋考試汽車(C1車型);新增及更換的自動擋駕駛員培訓車輛(C2車型)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鼓勵新增及更換的手動擋駕駛員培訓車輛(C1車型)使用新能源汽車。 《計劃》指出,繼續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扎實做好新能源汽車的登記管理,加快調整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的結構比例,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占汽車保有量占比超過5%。 優化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配套 制定全省2021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作計劃,全省新建充電樁10000個,確保2021年底純電動汽車與充電樁總體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各市縣根據車輛推廣目標任務科學規劃集中式充/換電站選址并向社會公開發布,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 深入推進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基礎電容配置不足等問題,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80%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具備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能力,在部分有條件的服務區開展換電模式試點。 制定出臺充電樁進小區工作方案,破解充電樁進小區難問題。 支持有條件的加油站按照《海南省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試行)》開展油/氫綜合站建設試點,研究項目建設和運營支持鼓勵政策,探索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試點。 完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我省將探索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車2021年促消費政策,各市縣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出臺市縣的獎勵措施,降低新能源汽車購車成本,持續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全面落實新能源汽車充電分時電價政策,各市縣政府可結合充換電設施服務市場發展情況動態調整充/換電服務費標準,杜絕惡性競爭。 各市縣政府應加大新能源汽車臨時停車位供給,可結合實際制修訂《新能源汽車專用臨時停車位管理辦法》和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鼓勵進一步延長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免費時間。 出臺《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試點方案》,推動解決車輛購置成本過高、充電時間長、電池衰減快等問題,力爭2021年推廣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2000輛,鼓勵相關市縣合理布局換電站建設。 啟動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大數據監管平臺建設,開發公共數據采集、安全監管、日常監測、蓄電池殘值評估等功能模塊,通過信息化手段逐步實現主管部門對新能源汽車的事前預警、事中監管和事后管理。 夯實新能源汽車發展基礎 研究制定《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 舉辦2021年世界新能源汽車大會,加大招商力度,營造良好推廣和產業發展氛圍。 舉辦2021年國際汽聯一級電動方程式大賽、國際新能源汽車評價大會、國際新能源汽車展等高端展會、賽事,推動新能源汽車高端服務業發展。 開展《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并納入考核內容,找準問題、凝聚共識,提升新能源汽車發展合力。 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和第三方回收利用企業在我省自建、共建廢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項目,加快探索推廣技術經濟性強、環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場化模式,培育一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骨干企業。 |